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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商务部人行联合发文!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3-01-16

01 主要通知要求

 

01

 

便利各类跨境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银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

02

 

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积极创新产品服务,更好满足企业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需求;

03

 

因企施策,增强优质企业、首办户、中小微企业等主体获得感,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发挥带动作用;

04

 

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各类开放平台,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

05

 

结合企业需求提供交易撮合、财务规划、风险管理等业务支持,强化保险保障,完善跨境人民币综合金融服务;

06

 

发挥相关资金、基金等引导作用;

 

07

 

开展多样化宣传培训,促进银企对接,扩大政策受益面。

02 相关阅读

 

本次并不是相关部门第一次提及跨境人民币业务,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 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 号),跨境人民币政策大幅松绑。
2022年5月26日,商务部 人行 外汇局落实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意见印发《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商财函〔2022〕146号)提出要充分认识汇率风险管理重要意义,聚焦"急难愁盼" 出台针对性措施;加强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完善汇率避险产品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便利性。

政策要点:

01

 

进一步便利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 鼓励企业通过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

02

 

支持银行通过单证电子化审核等方式简化结算流程,提高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

 

03

 

有序开展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等,支持银行回绕实体经济需求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
 

此外,2022年1月7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7月21日正式落地实施,即139号文对跨境人民币结算提供服务的对象进行了扩充,对银行、支付机构办理人民币结算的要求进行了细化:1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简称“稳外贸15条”,其中提及扩大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使用,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清算行安排。

政策要点:

01

 

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完善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

02

 

拓宽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全部经常项下。也就是说,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不仅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还新增了收益与经常转移项下(含薪酬汇款等)。

03

 

银行可与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以及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04

 

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具体要求,包括市场交易主体管理、交易限额设定、交易电子信息采集和使用、反洗钱以及事后核查等。